節錄自——挑戰癌症

這個題目是不是太不謙虛、太惹眼了呢?如果是依事實、依理則而討論的話,則不是謙虛不謙虛的問題;至於惹不惹眼就得看讀者的看法和反應了,我們暫不討論。但是為何我們在此,提出如此嚴肅、挑釁和對抗性的主題呢?在這個世紀末已經可以讓我們開始檢討和反省許多問題。在目前我們已進行的議題上,我們要先集中來討論健康和醫療上的生命相關問題。

西方醫學興盛於這個世紀,並已取得主宰醫療的地位;但就在這個世紀末我們就宣佈西方醫學的危機是否恰當呢?況且,由我們此一弱小的、名不見經傳的小團體,要來挑戰癌症和宣判西方醫學的危機是否太不自量力呢?在法律上,我們沒有任何醫療存在的空間,因為西方醫學已透過立法機制,封殺了其他不同於其醫學體系的存在空間;中醫本來也在其封殺的範圍裡,但畢竟它在中國存在的時間太長久了,因此可以依歷史年歲而取得存在空間,而不必在醫學理論上進行反省、解構和建構工作。就在幾年前,卻又好像有一點非正式的存在空間,那就是民俗療法在相當一段不具法定存在地位後,突然間又似乎在缺乏理性討論過程和理由下被賦予合法存在空間。也許其間代表著中西醫的某種無能吧!但是何謂民俗療法呢?在民俗療法和中西醫之外,是否就沒有醫療方法可以存在了呢?

從外表上看來,「活性生理療法」或「生命醫學療法」看起來有些像民俗療法,但當一個醫學理論已由學理上指出其他已取得合法地位之醫療、理論之錯誤,並且相當程度地提出新的理論、方法,且已有一些個案證明的醫學,其是否該有其合法地位呢?

「挑戰癌症」似一句怪異的語詞,因為挑戰是主體對主體間的用語,而癌不是主體,它是主體內在的一部分而且是病態的部分。積極地說,現有的醫學還不認識癌,當然絕大多數的人類更是不懂得癌了。這是一個聞癌色變的世紀,中西醫均宣告癌症無法治癒,是一種無解的病!少數有些個案好像克服了癌的病態、病相,但並沒有知識上、理論上的破解癌方。但癌是否可挑戰呢?一種概念的借用當然可以,這代表語言的活潑性。下面我們來討論一些實例,從實例中我們可以探討挑戰癌症的另外一層意義——即醫療方法的問題。
【以上節錄自第12頁】

癌,很可怕,但它並不是這個世代才存在或生出來的病。事實上它的歷史源遠流長,只是過去的人類不知道且沒有切割開病體,也沒有細菌病毒的觀念,造成我們以為它是近現代的疾病。癌症有很多是永恆生命體自我保護的一部分和結果,這種結果若壓縮生命觀到今生今世的病痛角度來看,我們會錯以為它只是苦難的一部分、過程或結果。事實上許多癌是生命體面臨生命危機,內在體質、體能變質或外在有形無形的傷害下,關竅或其他機體結構為了保護生命主體等受到最少傷害下的功能作用、變化等。這些病害和保護變化,人類一直無能力知之或妥善處置,久而久之集結成結石;其他微生物體糾結或被其質變散放之能量吸引而來,而成為腫瘤、癌細胞等等。這些多數是生命深層保護的一部分,現代醫學不察卻去進行二度的、更深入和可怕的傷害或殺害。我們要如何說呢?我想不用欲哭無淚是無法形容的。

癌症有許多是生命深層保護的一部分,這必須從更深入生命內部或整體、總體生命觀去認知才可能理解,目前可以暫時簡單地說,不認識生命及過程就不可能認知癌症,不認知癌症當然就無法醫療癌症和救助生命的。既然它是救助生命的自然措施或結果,則依循過程、法則、逆功能、解構法則和規範等,應該可以積極地去救助和經營的。這些當然是非常不簡單、甚至是非常困難的,但這不是我們拒斥或不去研究的理由。我們只有一個理由可以不理會或不研究它,即生命是不必救助的,生命是不該成長的前提之下,但我想這是不應該也不可能的。

挑戰癌症是生命的事業,不是用說的或用少數一些例子去進行的,而是必須用嚴格周密的學術理論來進行。在進一步理論未完全提出前,我想我們可以初步對醫學加以定義。醫學是對健康和不健康的研究和認知,目的是為了提供醫術基礎;醫術則是對生命、病患的救助。基於這些我們要不客氣地主張,維護和促進生命體的完整性是醫業的第一步。只要違反這一項者就不該稱為醫業。
【以上節錄自1314頁】

*以上內容節錄自《建構生命社會學(10)活性生理靜坐—實際與理論(四)挑戰癌症(一)——醫學的一些革新性討論》之〈序—挑戰癌症〉